关于更新《长沙银行普通个人大额存单存入协议》相关条款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保护存款人权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沙银行”)拟对《长沙银行普通个人大额存单存入协议》(简称“存入协议”)中如下条款进行修订。

一、调整部分

1、产品相关说明中的转让说明原条款为:

本行发行的可转让大额存单可通过我行网点柜面、e 钱庄手机银行办理指定转让业务。可转让大额存单采用交易过户方式转让,仅限全额转让,存入次日可办理转让,并在该存单存期内进行。如使用二类户购买的大额存单、现金方式存入的大额存单、存折购买的大额存单、发生过提前支取的大额存单则不支持转让。

调整后:本行发行的可转让大额存单可通过我行网点柜面、e钱庄手机银行办理指定转让业务。可转让大额存单采用交易过户方式转让,仅限全额转让,开户次日至存单到期前7天内可办理转让。

二、新增部分

1、注意事项:如遇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等原因,发行人有权变更、暂停大额存单业务内容,并单方面修改本协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规定的强制性规范的前提下,发行人将提前在门户网站或手机银行或发行人营业网点对修改内容进行公告。存款人不同意公告内容的,可在公告执行前支取本协议项下全部大额存单账户存款,办理全部大额存单账户销户手续并解除本协议;公告执行后,存款人继续持有大额存单账户或申请办理大额存单业务的,视同接受公告内容。

2、客户确认

客户确认栏中增加个人信息保护确认条款:为享受综合性金融服务,本人授权长沙银行通过短信、电话、邮寄、电子邮件、APP及网页推送等形式向本人推送其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相关资讯。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周日),在公示期满后,原存入协议终止,修订后的存入协议生效。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0731-96511。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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