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芙蓉信用卡(标准卡)“分期手续费”调整为 “分期利息”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2022年12月15日起,我行芙蓉信用卡(标准卡)分期业务(包括账单分期、灵活分期、总账分期、现金分期、家装分期、购车分期、车位分期、商户分期、乐分期等)的“分期手续费”调整“分期利息”、“分期手续费率”调整“分期利率”、“提前还款手续费”调整“提前还款违约金”。分期利息计收规则不变

调整生效后,客户已办理但未结清的分期业务实际每月应还款金额与原分期计划一致,历史已入账的交易描述不变,新入账的交易描述将逐步调整,具体请以账单、短信及相关业务办理界面显示为准。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我行24小时信用卡服务热线(40067-96511)。

特此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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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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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