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单位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我行正在开展单位客户的身份识别工作。

    本次纳入身份识别工作的客户范围为:开户证明文件已到期或受益所有人信息不全的单位客户。

一、自2019年1月16日起,我行将按监管规定对开户证件(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已到期的单位结算账户采取限制措施。为确保您单位账户的正常使用,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客户于2019年1月15日前,持有效证明文件到开户网点办理信息更新手续。

二、为进一步提高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有效性,我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存量单位客户开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请在2019年3月31日前配合提供以下信息和资料: 

(一)提供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范围如下:

    1、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通过人事、财务等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合伙企业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3、信托的受益所有人是指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4、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基金进行控制的自然人。

(二)提供股权或者控制权相关信息和资料,具体如下:

    1、单位客户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合伙协议、信托协议、备忘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2、单位客户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主要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投类型(包括相关的投票权类型)等。

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敬请垂询开户网点或致电24小时客服热线0731-96511。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20

单位客户受益所有人所需提供资料(参照表)

序号

机构类别

受益所有人类型

请单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公司
(非受政府控制的企事业单位)

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的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25%表决权的自然人
通过人事、财务等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形成有效控制或实际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注册证书
■存续证明文件
■全部受益所有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全部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正本
■单位预留印鉴(公章、财务章、私章)
■印鉴卡

□公司章程
□股权结构图或公司股权信息表
□年报
□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合伙企业

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其他对合伙企业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普通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

□合伙协议(含股权结构)
□年报
□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信托

信托的委托人
信托的受托人
信托的受益人
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最终享有信托权益的的自然人

□信托协议
□备忘录
□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基金及其他资管类产品

拥有超过25%权益份额的自然人
其他对基金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基金经理
直接操作管理基金的自然人

□协议或登记信息名录
□公司章程
□股权结构图
□年报
□备忘录
□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2

个体工商户

■开户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单位预留印鉴(公章、财务章、私章)

个人独资企业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经营农林牧渔产业的非公司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受政务控制的企事业单位

3

各级党政机关、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无需识别受益所有人

政府间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及办事处等机构及组织

单位客户开户证明文件失效所需提供资料(参照表)

序号

存款人类型

请单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

■开户许可证正本
■存款人查询密码单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单位预留印鉴(公章、财务章、私章)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

个体工商户

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会等

2

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正本

□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批文)

3

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2021年1月1日以后,军队事业单位开户,应出具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

4

外地常设机构

□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对于已经取消对外地常设机构审批的省(市),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派出地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

5

外国驻华机构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6

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批文

7

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出具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成立的批文或证明

其他组织

□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说明:
1、单位客户受益所有人所需提供资料说明:
(1)表中“■”标识表示请单位客户提供资料的必要性;表中“□”标识表示单位客户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供资料(至少提供一项);
(2)请单位客户根据机构类型,提供对应的资料;
(3)注册证书:如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未合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存续证明文件:指有记录存续期的营业执照或能够证明企业有效存续的文件;  
(5)公司提供公司章程;合伙企业提供合伙协议;信托提供信托协议;基金提供备忘录、基金协议;
(6)非自然人客户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工商登记信息,主要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投类型(包括相关的投票权类型)等。
2、如单位客户开户证明文件失效所需提供资料说明:
(1)表中“■”标识表示请单位客户提供资料的必要性;表中“□”标识表示单位客户根据存款人类型须提供对应资料(最新版);
(2)单位如需变更相关信息(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还应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内资企业信息登记表》或其他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授权委托其单位人员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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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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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