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进一步提升我行服务质量,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现就我行存量浮动利率个人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商业银行贷款部分定价基准批量为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换对象
本次拟进行批量转换本行已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银行贷款部分)。
二、转换规则
(一)转换时所参考的LPR公布时间点
对于2020年6月22日(含)前发放的业务,转换利率参考2019年12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相应期限LPR(1年期限LPR=4.15%,5年以上期限LPR=4.80%)。
对于2020年6月22日后发放的业务,转换利率参考贷款发放前一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相应期限LPR。
(二)LPR期限品种确认方式
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组合贷款合同期限确定。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参考“1年期LPR”;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的,参考“5年期以上LPR”。
(三)加点数值确定方式
加点数值=转换时贷款合同执行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相应期限品种LPR。
(四)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确定方式
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约定保持不变
三、转换时间
我行将于2022年8月23日批量将您在转换范围内的个人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定价基准转化为LPR。
四、温馨提示
(一)定价基准转换后,请您关注还款变化并按时足额还款。
(二)定价基准转换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本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如有任何疑问,请垂询您的贷款经办机构、经办客户经理,或致电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731-96511,4006796511。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支持与厚爱!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