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账户管理,维护存款人资金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文件要求,我行将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二、提醒提示方式
我行将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营业网点发布公告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对持有“沉睡账户”的客户开展提醒和提示。
三、提醒提示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四、温馨提示
如果您收到我行相关通知,可登录个人e钱庄App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长沙银行网点查询或使用该账户。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要求您提供短信验证码、密码等敏感信息,请注意防范电信诈骗,不轻信或点击陌生链接,保护您的资金安全。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我行官方热线4006796511或通过长沙银行微信银行、个人e钱庄APP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