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活期存款是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在我行办理的不规定存款期限,可以随时进行转账或支付的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可存放于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和专用账户。
柜台、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按照银行规定的存期存入的存款。单位定期存款采用利随本清的计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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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我行存入时可选择一天通知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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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大额存单是指由我行面向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
(1)本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2)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
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起存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各分、支行。
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存款单位与是指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在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范围内,与我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并设定存款起点,起点以下余额按我行公布的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超过起点部分按我行公布的协定存款挂牌利率或国家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的存款品种。
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客户。
凡在我行办理协定存款的客户,其结算账户中最低余额起点为人民币10万元,具体起点金额由我行与客户协商确定。
先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再与我行签定《协定存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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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长沙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贵金属等的波动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收益的产品。
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团体等。
常规发行的公司结构性存款购买起点为人民币5万元,具体情况以产品说明书为准;定制发行的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起点为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包括标准期限和非标准期限,标准期限有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非标准期限具体以实际产品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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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外币协定存款是指存款单位客户与我行约定,在合同期限内,对于外币活期存款账户中超过留存金额的存款按协定利率给付利息的产品。
美元
50万美元
灵活自由、门槛较低、收益多多
1.单位客户在我行开立外币活期存款账户(已有则无需重复开立)。
2.单位客户与我行签订《长沙银行单位外币协定存款合同》。
3.我行为单位客户录入系统。
单位外币协议存款是指我行与外币存款单位以协议方式约定存款额度、期限、利率等内容,由我行按协议约定计付存款利息的一种外币存款产品。
美元、日元、港币、欧元、英镑、加元。
1.起存金额10万(含,等值)- 300万美元(不含,等值)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
2.起存金额300万美元(含,等值)及以上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1.单位客户与我行确定存款币种、金额、利率、期限。
2.单位客户与我行签订《单位外币协议存款合同》。
3.我行为单位客户开立定期存款账户,录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