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期限在 1 年内 / 在 270 天以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1)批文有效期(2年)内可以在注册额度内滚动发行,发行灵活;
(2)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3)提升企业在公开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期限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1)批文有效期(2年)内可分期发行,主流发行期限为三年期、五年期,可发行含权品种;
(2)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3)提升企业在公开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机构投资人或债务融资工具特定机构投资人定向发行的,约定期限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1)批文有效期(2年)内可分期发行,主流发行期限为三年期、五年期,可发行含权品种;
(2)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3)提升企业在公开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起机构)为实现融资目的,采用结构化方式,通过发行载体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收益支持的,按约定以还本付息等方式支持收益的证券化融资工具。
(1)产品期限会与基础资产期限相匹配,一般3-7年居多;
(2)基础资产可以是企业应收账款、租赁债权、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以及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相关财产权利等(可产生稳定现金流);
(3)盘活资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4)提升企业在公开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项目收益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且以项目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为主要偿债来源的债务融资工具。
(1)重点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市政、交通、公用事业、教育、医疗等与城镇化建设相关的、能产生持续稳定经营性现金流的项目以及纳入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且未来有稳定回款的民生工程类项目;
(2)项目收益票据发行期限可涵盖项目建设、运营与收益整个生命周期;
(3)募集资金可用于支付土地款及项目资本金之外的项目建设;可使用不超过募集资金30%的部分用于项目运营,还可偿还上述用途形成的存量有息负债。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是一种标准化的信用衍生产品,由标的实体以外的第三方创设,为凭证持有人提供信用风险保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流通。如果标的债券出现违约情况,创设机构将兑付CRMW相应份额的本金和利息,其实质是投资者为标的债券买了一份保险。
(1)是债券的一种增信方式,由投资者进行付费;
(2)助力企业债券的成功发行;
(3)提升企业在公开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发挥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功能,规范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产品相关业务行为,我行根据交易商协会最新的专项产品指南,结合区域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推进用于支持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城市更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发展方向的主题债券承销。主要产品包括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碳中和债、乡村振兴票据、科创票据等。
并购贷款,是长沙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和费用的贷款。
(1)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最高可达60%;
(2)贷款期限最长可达7年。
银团贷款,是长沙银行和其他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业务。
(1)多家银行为企业同一项目提供贷款服务,便于企业统一对接;
(2)满足客户大规模融资需求。
产业融资工具,是指以合伙企业为载体,长沙银行和融资企业作为投资方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受让股权形式的方式投向符合要求的目标企业/项目,最终通过项目运营、股权转让、回购等机制安排实现银行资金退出的金融工具。
(1)融资比例最高可达60%;
(2)融资期限最长可达7年。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结构化融资,是指客户以自有或者第三方提供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作为主要风险缓释措施,由长沙银行通过合作机构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质押手续后为客户解决融资需求所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
服务上市公司股东,满足其补充流动资金或者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
定向增发配资,是指长沙银行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人提供融资,专项用于客户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相关金融服务。
满足上市公司大股东和战略投资人参与定增投资的融资需求。
员工持股计划配资,是指长沙银行向公司高管和核心员工提供融资,专项用于客户参与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授股票价款支付的相关金融服务。
服务上市公司高管和核心员工,满足其支付获授股票价款的融资需求。
租赁保理,指在出租人和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的前提下,出租人将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长沙银行,并由长沙银行提供包括应收租金融资、应收租金管理、应收租金催收、坏账担保等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1)直接租赁+保理
①满足企业设备采购需求,有利于企业扩大生产;
②企业可享受利息部分的增值税进项抵扣优惠,降低财务成本。
(2)售后回租+保理
①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盘活企业固定资产价值;
②资金使用灵活,即可用于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③期限可达3年及以上,优化企业整体负债结构。
(3)厂商租赁+保理
①优化设备供应商财务报表,降低应收账款额度,显著改善现金流和销售回款速度;
②借款人为下游客户,负债不纳入设备供应商的报表,不影响其资产负债率;
③厂商租赁属于直接租赁,下游客户可享受利息部分的增值税抵扣优惠,明显降低融资成本。
融资性保函,是指长沙银行应借款人的申请而向贷款人出具保证借款人履行借贷资金偿还义务的书面文件。
(1)办理融资性保函业务,原则上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并缴纳保证金。反担保方式可以是保函申请人提供的抵、质押,也可以是第三方提供的保证及抵、质押。
(2)长沙银行为借款人履行借贷资金偿还义务,承担见索即付担保。